河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http://office.hbu.cn/edoas/website/level3.jsp?tablename=20&infoid=10676      2018-12-14

为充分发挥贵重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减少重复购置,促进资源开放共享,切实提高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以及《河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政字〔20152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河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河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