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及管理考核评审办法(试行)

河北工业大学      2017-11-29

根据文件规定,单价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 03类(仪器仪表类)及部分04类(机电设备类)贵重仪器设备,根据入账日期,使用满一年的需参加考核。参照教育部在全国推广的效益评价体系和方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分为贵重仪器使用效益考核和贵重仪器管理考核两个部分,内容包括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开发、设备管理六个方面,每项满分为100分,配以不同的加权系数,得出总分。其中使用效益考核分占80%,管理考核分占20%

附件:校政字〔2014〕199号-河北工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及管理考核评审办法(试行).pdf